香港及外国的消费凭证是认收据,签字,和印章。香港政府规定,公司可以自行印制收据,可以自行在文具用品店购买收据,用做支付时加盖印章及签字就是法律认可。报税时,出具收据就可以作为缴税的依据。由于没有相映的票据作为报销凭证,相对于内地的企业或个人来讲这可能是一个比较难办的事情。希望会早一点出台一些可以通用的票据或规定。